中辦 國辦印發《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 | |
發布時間: 2022-09-04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科學技術普及(以下簡稱科普)是國家和社會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的活動,是實現創新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科普事業蓬勃發展,公民科學素質快速提高,同時還存在對科普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落實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尚不完善、高質量科普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網絡偽科普流傳等問題。面對新時代新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科普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強化全社會科普責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學素質,推動科普全面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社會化協同、數字化傳播、規范化建設、國際化合作的新時代科普生態,服務人的全面發展、服務創新發展、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要求。堅持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科普工作全過程,突出科普工作政治屬性,強化價值引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家精神。堅持服務大局,聚焦“四個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全面提高全民科學素質,厚植創新沃土,以科普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堅持統籌協同,樹立大科普理念,推動科普工作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環節,加強協同聯動和資源共享,構建政府、社會、市場等協同推進的社會化科普發展格局。堅持開放合作,推動更大范圍、更高水平、更加緊密的科普國際交流,共筑對話平臺,增進開放互信、合作共享、文明互鑒,推進全球可持續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科普服務創新發展的作用顯著提升,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工作和科學素質建設體系優化完善,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科普格局加快形成,科普公共服務覆蓋率和科研人員科普參與率顯著提高,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超過15%,全社會熱愛科學、崇尚創新的氛圍更加濃厚。到2035年,公民具備科學素質比例達到25%,科普服務高質量發展能效顯著,科學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為世界科技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強化全社會科普責任 (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履行科普工作領導責任。落實科普相關法律法規,把科普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科技創新協同部署推進。統籌日??破蘸蛻笨破?,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為全社會開展科普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五)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責任。各級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切實發揮科普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科普工作規劃,強化督促檢查,加強科普能力建設,按有關規定開展科普表彰獎勵。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行業領域科普工作的組織協調、服務引導、公共應急、監督考評等。 (六)各級科學技術協會要發揮科普工作主要社會力量作用。各級科學技術協會要履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牽頭職責,強化科普工作職能,加強國際科技人文交流,提供科普決策咨詢服務。有關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要根據工作對象特點,在各自領域開展科普宣傳教育。 (七)各類學校和科研機構要強化科普工作責任意識。發揮學校和科研機構科教資源豐富、科研設施完善的優勢,加大科普資源供給。學校要加強科學教育,不斷提升師生科學素質,積極組織并支持師生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活動。科研機構要加強科普與科研結合,為開展科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八)企業要履行科普社會責任。企業要積極開展科普活動,加大科普投入,促進科普工作與科技研發、產品推廣、創新創業、技能培訓等有機結合,提高員工科學素質,把科普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 (九)各類媒體要發揮傳播渠道重要作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要加大科技宣傳力度,主流媒體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增加科普內容。各類新興媒體要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對科普作品等傳播內容的科學性審核。 (十)廣大科技工作者要增強科普責任感和使命感。發揮自身優勢和專長,積極參與和支持科普事業,自覺承擔科普責任。注重提升科普能力,運用公眾易于理解、接受和參與的方式開展科普。積極弘揚科學家精神,恪守科學道德準則,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作出表率。鼓勵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積極參與科普工作。 (十一)公民要自覺提升科學素質。公民要積極參與科普活動,主動學習、掌握、運用科技知識,自覺抵制偽科學、反科學等不良現象。 三、加強科普能力建設 (十二)強化基層科普服務。圍繞群眾的教育、健康、安全等需求,深入開展科普工作,提升基層科普服務能力。依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積極動員學校、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組織等,廣泛開展以科技志愿服務為重要手段的基層科普活動。建立完善跨區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全領域行動、全地域覆蓋、全媒體傳播、全民參與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動。 (十三)完善科普基礎設施布局。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的宏觀布局,促進全國科普基礎設施均衡發展。鼓勵建設具有地域、產業、學科等特色的科普基地。全面提升科技館服務能力,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設科技館,支持和鼓勵多元主體參與科技館等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科普基礎設施、科普產品及服務規范管理。充分利用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開展科普宣傳和科普活動。發揮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綜合觀測站等在科普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深入推進科普信息化發展,大力發展線上科普。 (十四)加強科普作品創作。以滿足公眾需求為導向,持續提升科普作品原創能力。依托現有科研、教育、文化等力量,實施科普精品工程,聚焦“四個面向”創作一批優秀科普作品,培育高水平科普創作中心。鼓勵科技工作者與文學、藝術、教育、傳媒工作者等加強交流,多形式開展科普創作。運用新技術手段,豐富科普作品形態。支持科普展品研發和科幻作品創作。加大對優秀科普作品的推廣力度。 (十五)提升科普活動效益。發揮重大科技活動示范引領作用,展示國家科技創新成就,舉辦科普惠民活動,充分展現科技創新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撐作用。面向群眾實際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典型問題,積極開展針對性強的高質量公益科普。 (十六)壯大科普人才隊伍。培育一支專兼結合、素質優良、覆蓋廣泛的科普工作隊伍。優化科普人才發展政策環境,暢通科普工作者職業發展通道,增強職業認同。合理制定專職科普工作者職稱評聘標準。廣泛開展科普能力培訓,依托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普場館等加強對科普專業人才的培養和使用,推進科普智庫建設。加強科普志愿服務組織和隊伍建設。 (十七)推動科普產業發展。培育壯大科普產業,促進科普與文化、旅游、體育等產業融合發展。推動科普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引入競爭機制,鼓勵興辦科普企業,加大優質科普產品和服務供給。鼓勵科技領軍企業加大科普投入,促進科技研發、市場推廣與科普有機結合。加強科普成果知識產權保護。 (十八)加強科普交流合作。健全國際科普交流機制,拓寬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實施國際科學傳播行動。引進國外優秀科普成果。積極加入或牽頭創建國際科普組織,開展青少年國際科普交流,策劃組織國際科普活動,加強重點領域科普交流,增強國際合作共識。打造區域科普合作平臺,推動優質資源共建共享。 四、促進科普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 (十九)發揮科技創新對科普工作的引領作用。大力推進科技資源科普化,加大具備條件的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基地向公眾開放力度,因地制宜開展科普活動。組織實施各級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要合理設置科普工作任務,充分發揮社會效益。注重宣傳國家科技發展重點方向和科技創新政策,引導社會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創新的正確導向,為科學研究和技術應用創造良好氛圍。 (二十)發揮科普對科技成果轉化的促進作用。聚焦戰略導向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等科技創新重點領域開展針對性科普,在安全保密許可的前提下,及時向公眾普及科學新發現和技術創新成果。引導社會正確認識和使用科技成果,讓科技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鼓勵在科普中率先應用新技術,營造新技術應用良好環境。推動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五、強化科普在終身學習體系中的作用 (二十一)強化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科普。將激發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增強科學興趣和創新意識作為素質教育重要內容,把弘揚科學精神貫穿于教育全過程。建立科學家有效參與基礎教育機制,充分利用校外科技資源加強科學教育。加強幼兒園和中小學科學教育師資配備和科學類教材編用,提升教師科學素質。高等學校應設立科技相關通識課程,滿足不同專業、不同學習階段學生需求,鼓勵和支持學生開展創新實踐活動和科普志愿服務。 (二十二)強化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科普。在干部教育培訓中增加科普內容比重,突出科學精神、科學思想培育,加強前沿科技知識和全球科技發展趨勢學習,提高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科學履職能力。 (二十三)強化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中的科普。弘揚工匠精神,提升技能素質,培育高技能人才隊伍。發揮基層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科技志愿服務等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作用,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優勢科普資源向農村流動,助力鄉村振興。 (二十四)強化老齡工作中的科普。依托老年大學(學校、學習點)、社區學院(學校、學習點)、養老服務機構等,在老年人群中廣泛普及衛生健康、網絡通信、智能技術、安全應急等老年人關心、需要又相對缺乏的知識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獲取、識別、應用等能力。 六、營造熱愛科學、崇尚創新的社會氛圍 (二十五)加強科普領域輿論引導。堅持正確政治立場,強化科普輿論陣地建設和監管。增強科普領域風險防控意識和國家安全觀念,強化行業自律規范。建立科技創新領域輿論引導機制,掌握科技解釋權。堅決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打擊假借科普名義進行的抹黑詆毀和思想侵蝕活動,整治網絡傳播中以科普名義欺騙群眾、擾亂社會、影響穩定的行為。 (二十六)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繼承和發揚老一代科學家優秀品質,加大對優秀科技工作者和創新團隊的宣傳力度,深入挖掘精神內涵,推出一批內蘊深厚、形式多樣的優秀作品,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自覺踐行科學家精神,引領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業。 (二十七)加強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科普工作。推廣一批實用科普產品和服務,組織實施科技下鄉進村入戶等科普活動,引導優質科普資源向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流動,推動形成崇尚科學的風尚,促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七、加強制度保障 (二十八)構建多元化投入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保障對科普工作的投入,將科普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鼓勵通過購買服務、項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科普發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通過建設科普場館、設立科普基金、開展科普活動等形式投入科普事業。依法制定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科普事業的政策措施。 (二十九)完善科普獎勵激勵機制。對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完善科普工作者評價體系,在表彰獎勵、人才計劃實施中予以支持。鼓勵相關單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為職工職稱評聘、業績考核的參考。合理核定科普場館績效工資總量,對工作成效明顯的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 (三十)強化工作保障和監督評估。完善科普法律法規體系,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健全相關配套政策,加強政策銜接。開展科普理論和實踐研究,加強科普調查統計等基礎工作。加強科普規范化建設,完善科普工作標準和評估評價體系,適時開展科普督促檢查。合理設置科普工作在文明城市、衛生城鎮、園林城市、環保模范城市、生態文明示范區等評選體系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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